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呼市中院认为,杜文及其律师的辩护并无证据证实,杜文律师则指责法院判决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财新网】(记者 郭清媛717日上午,内蒙古杜文案重审宣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杜文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中,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杜文案发端于2007年,事涉内蒙古自治区在深圳的一起土地纠纷,时任内蒙古法制办法律顾问室副主任、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院长的杜文作为协调人之一,先后多次携款协调此事,后被控犯贪污罪,在20128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杜文不服,提出上诉。(参见财新网内蒙古杜文贪污案再开庭 赵黎平否认杜文指控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以杜文构成贪污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后,杜文在经历了201412月和20157月的两次重审后,呼市中院依旧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事涉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两项罪名,刑期相较于一审判决没有变化,被控罪名增加了一项挪用公款罪。

 

对于此项判决,杜文表示:我不替杀人犯和贪官顶罪,我要上诉到底。

 

此前的庭审中,杜文的辩护律师王甫当庭出示为杜文辩护的多项证据,包括杜文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的短信来往,内蒙古自治区原政府秘书长乌兰巴特尔、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法制办主任武志忠与杜文三人的开会录音,以及乌兰巴特尔和武志忠分别与杜文的对话录音。杜文及其辩护律师称,上述录音中,有乌兰巴特尔、杜文与武志忠三人的对账录音,可证明所谓杜文贪污公款人民币210万元,其实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给深圳有关人员的礼金支出;指控贪污公款人民币412万元,是从研究院借支的钱,其中12万元是差旅费,400万元是政府决定送礼的钱;400万元中的130万元给了赵黎平由其购买古董送给公安部某位领导,以协调深圳土地事宜,剩余的270万元自己保存着并未使用。

 

但呼市中院裁定,上述证据中,杜文与赵黎平的短信来往,以及多项录音,不能直接证实被告人杜文送礼是受他人指使,更不能证实杜文在什么地点把钱给了谁,送出去多少,故不予采信。

 

对于杜文所供述的向赵黎平转交130万元一事,赵黎平两度立书否认,称杜文是诬陷。。赵黎平今年320日涉嫌在赤峰将一名女青年枪杀,现已被捕。

 

对于赵黎平的书面自证,王甫认为,赵黎平的两份情况说明,其真实性无法认可,无法确认署名为赵黎平的两份说明是赵黎平所写;此外,赵黎平无论作为该案嫌疑人还是证人,均应依照《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条、200条、204条等规定制作笔录,但作为侦查机关的内蒙检察院并没有对赵黎平作出一份笔录,也没有任何检察人员对该说明的书写、提取做出说明,不符合证人证言的要求。但呼市中院的判决书中认定为,人民币130万元的去向,被告人杜文供称送给了赵黎平,现无证据证实,故应认定其将该款据为己有

 

  杜文的辩护律师王甫对财新记者指出,本案第一次一审宣判后,被内蒙古高院发回重审即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次判决与之前相比,依旧没有消除诸多证据的疑点,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关于杜文是否受命公款送礼,有关机关并未做尽职调查,单位行贿的合理怀疑并未排除。

 

 

原文链接:

http://china.caixin.com/2015-07-18/100830268.html

话题:



0

推荐

王甫

王甫

220篇文章 7年前更新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代理过多起有影响、有难度的案件,曾在多起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中进行辩护,办理过数起成功案例;代理、辩护的案件常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创办《我辩护》网,坚持知识分子之理性,通过律师之独特视角,向业界和公众提供案件、热点事件评论和探讨平台。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