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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新闻:杜文案新进展:二审将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院正阅卷

 
    王甫按:赵黎平案发后,中纪委曾派员提审杜文并请杜文务必相信党、相信司法一定会还杜文一个公道。我去会见时杜文详细讲述了被中纪委提讯过程并为此感恩戴德。我感谢上天赐予我作为律师充满怀疑的头脑并提醒杜文,不能轻信。结果,一语成谶,呼市中院一审判处杜文有期徒刑15年。
 

  因涉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秘书长乌兰巴特尔、原副秘书长武志忠等高官,牵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动用公款“送礼”丑闻,“杜文案”多年来广受关注,被认为“替组织跑腿”的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杜文,在2015年7月的再审一审宣判中仍因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获刑15年。

 

  弧度获悉,杜文家属昨日得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知,称该案已移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阅卷并调取和鉴定口供、录音。二审主审法官王银柱证实,杜文辩护律师就通知赵黎平和乌兰巴特尔出庭作证的申请也一并已移交,目前阅卷工作已开展约十天。杜文辩护律师王甫介绍,《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所以这一进展这意味着“杜文案”二审将公开开庭审理。

 

    家属申冤:录音被删 重要会议记录被忽略

 

  2015年9月8日,一段由杜文妻子王伟华自述的“冒死告御状”的视频,让“杜文案”重回公众视野,因不满7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一审判刑15年的结果,杜文家属和代理律师当时仍在为“申冤”奔走。

 

  从杜文被拘留、调查,到一审、重审、上诉,至今5年多的时间里,杜文家属始终认为他是“在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的指挥下,执行组织决定的提出400万公款配合时任公安厅长赵黎平向公安部有关人员送礼的任务”,杜文妻子王伟华向弧度表示,“他不愿意做这个事,但是没办法,而且钱一分也没进自己口袋,只是给政府跑腿,却要给所有人顶罪。”

 

    “这就是构陷”,她认为,从2010年春,武志忠将猎枪送给杜文让他打猎去开始,杜文就已入套,“他把抢放在家里,我说还是还人家,但武志忠多次推脱说不在家不方便,就没有还成,然后他就被举报非法持枪。”随后警方到杜文家将包括电脑、手机、录音笔在内的7个电子设备全部带走,这些设备上分别拷贝有杜文与相关人员探讨送礼细节的短信、录音。杜文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被调查期间,家属曾要求查看这些证据,不料一些关键录音和短信数据已被删除。王伟华介绍,“后来在自费情况下,我们恢复发现了数据删除的时间,而那时杜文身在看守所,这些设备和数据由检察机关掌握。”

 

杜文案新进展:二审将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院正阅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提供给“杜文案”侦查单位赛罕区检察院的文件

 

杜文案新进展:二审将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院正阅卷


    王伟华同时向弧度出示了一份自治区政府法制提供给“杜文案”侦查单位赛罕区检察院的文件,内容涉及“送礼”事宜,为武志忠和杜文对话的录音整理。其中杜文说:“赵厅长明确表了个态,因为乌兰巴特尔给他打了个电话,不要提我,不要提赵”,武志忠回应:“不提他和他不参与这是两回事,是吧,这事就他参与啦,他不参与别人闹不成”。杜文还说:“赵厅长明确有个的态度,就是这个事不要跟领导说这个钱送了也不要说没送”,武志忠答:“领导可以不说,或者暂时不说,但我们这的人不能不说,我们不能不知道呀,我不能不说,我不能不知道呀,对不对?”他还问杜文:“我不签字,财政这个钱出不去,你知道不?”、“那是法制办出的手续从财政拿回来的,对不对?”

 

杜文案新进展:二审将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院正阅卷

 

  据多次为“呼格吉勒图案”撰文呼吁的呼市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滑力加解读,这份文件是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官方录制的汇报会议录音,经赛罕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整理,在证明效力上“应该具有完全的证明力和最高的确定性”,对话内容亦能够说明武志忠代表政府给杜文指示,而赵黎平是公款送礼的参与者,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杜文必须完全依靠赵黎平,把钱交给赵黎平似乎是杜文唯一的必然的选择。在这样的情况下,钱不交赵黎平又能交给谁呢?这同时也说明政府秘书长乌兰巴特尔当时是更上一层的指挥。”滑力加认为,“杜文案”是冤假错案。

 

  王伟华告诉弧度,一审判决后,杜文提出上诉,她也将上述文件提交给有关部门,“但他们故意忽略,对账会议录音也不鉴定核实,全部无罪证据不查,主谋高官乌兰巴特尔拒绝鉴定,内蒙古检察院还曾经跨层级、跨部门叫停呼市中院旨在调查真相的鉴定”。今年9月,正值“杜文案”二审结案前的关键阶段,杜文辩护律师王甫于9月9日向内蒙古高院申请通知赵黎平和乌兰巴特尔出庭作证。

 

    最新进展:二审将公开审理 检察院已在阅卷

 

  王甫介绍,乌兰巴特尔否认安排杜文联系赵黎平向公安部送礼,并拒绝配合对会议录音进行声纹比对鉴定,检方也无视赵黎平被羁押调查的事实而拒绝提供其有关本案的供述笔录,所以他认为在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据利益应归于杜文,为此,他向内蒙古高院提交《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但在原定10月初的二审结案期限,“杜文案”并未宣判,直到近日才出现新进展。王伟华于10月26日上午得到内蒙古高院通知称,该案已移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阅卷并调取和鉴定口供、录音,弧度从二审法官内蒙古高院刑二庭法官王银柱处证实这一消息。

 

  “本来应该10月3号结案,那会也没约定开不开庭,但是案子比较复杂,两个月审不完,就延长一个审期,两个月”,王银柱说,“家属和本人提出好多申请,鉴定啊证人出庭啊,我们商量不行这个案子就开庭审,就要检察院阅卷,现在我们都提交给检察院了,正在阅卷,怎么做由检察院来决定。”他告诉弧度,阅卷大约于十天前开始,司法鉴定的时间将会从一个月的阅卷期限中扣除,但目前仍不能确定开庭时间和结案时间,证人出题作证的申请能否被批准,也还是未知数。

 

    案情回顾:“杜文案”涉及公款贿赂及两名前内蒙古高官

 

  “杜文案”源于他曾协助自治区政府处理的一桩深圳土地案。200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市的一宗地块因涉及债务纠纷即将被变卖,自治区政府决定派人“协调”,2008年11月,自治区法制办向财政厅暂借2200万作为深圳土地案的专项办案经费,打入由杜文担任院长、隶属于自治区法制办的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账户。但在杜文与武志忠赴深圳市送礼210万元,“协调”也取得效果之后,2009年12月,内蒙古高院做出的执行裁定被最高法院裁定撤销,自治区政府收地行动受挫。

 

  据财经网报道,杜文称自治区有关领导随即希望通过刑事手段解决此事,要求内蒙警方刑事立案查封上述深圳土地,而内蒙警方领导认为,该案非刑事案件,且内蒙警方无管辖权,后有人提出,办成此案需要向公安部送礼,于是在2010年3月,杜文支取412万经费再次赴京协调。

 

  上述两次“协调”,杜文都作为具体经办人参与,2011年底,该案在呼市中院一审公开审理时,他被诉贪污和挪用公款即基于其中涉及的数百万元。2012年8月,呼市中院一审认定杜文将492万公款据为己有,贪污罪名成立,判刑15年。财新网报道称,刑事判决书中所写的492万元包括两部分:一是赴深圳时,210万元公款被转入杜文银行卡,他支取这些钱却无法证明给了谁,期间杜文家属的银行账号曾存入80万元;二是杜文在支取412万元上存在威胁、在使用上未经许可、在钱的去向上又拒绝交代,故应认定其侵吞。

 

  该报道提到,杜文坚称赴京之行经领导批准,412万元有给财务部门出具的借条,有法制办领导的签批,其中12万元为差旅费,270万元尚未动用,但另130万的去向,他表示“到死也不能说”。

 

  2013年10月,“杜文案”被内蒙古高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14年12月呼市中院再次开庭时,杜文首次供述,“130万”是交给时任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赵黎平用于给公安部某领导送礼。

 

  赵黎平因今年3月追杀一名女子被捕后,曾在“杜文案”7月1日第三次开庭时,否认杜文的说法。而据财新网报道,早在2015年1月,内蒙古公安系统就曾传出“赵黎平将被调查”的消息:“据知64岁的赵黎平已经被限制出境数月。目前能知道的其可能涉案问题,与一起涉及130万元的单位贿赂有关”,这里所说的单位贿赂,正是前述赴京“协调”事宜。财新网还报道,该次重审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秘书长乌兰巴特尔拒绝配合呼市中院调查的情况也被披露。

 

    7月17日,杜文被控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呼市中院宣判:被告人杜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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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

王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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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代理过多起有影响、有难度的案件,曾在多起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中进行辩护,办理过数起成功案例;代理、辩护的案件常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创办《我辩护》网(www.wobianhu.com),坚持知识分子之理性,通过律师之独特视角,向业界和公众提供案件、热点事件评论和探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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