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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伏龙:律师分级,那一件号称改革的华丽袍子


石伏龙:律师分级,那一件号称改革的华丽袍子

 

    张爱玲说:“人生是一袭华丽的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而今,用这话来形容所谓的律师分级改革,却也再恰当不过。 皇上要上朝,太监先吆喝。政策要出台,教授先站台。就在当下,律师分级闹得沸沸扬扬,却少有人知道那葫芦里装是什么药。只见教授卖力吆喝“改革了,改革了,改了你好我好大家好”,却不见好在何处。都二十一世纪了,操弄的还是神秘主义的一套,闭门造车,自以为提供的改革大力丸药力无穷,只当律师界大都是傻蛋,不配广而告之,坐而论法。
 

    对于这当头一闷棍,律师界群雄并起而反对的局面,我不意外,因为这确实太不把律师当厨师。我原以为,号称永远是三级律师的律坛怪侠杨金柱会第一个站出来反对,但是,他没有。看来,江湖盛传的709律师大抓捕后,怪侠带着小龙仔隐退江湖的传言,这一次是真的了。本想着,他会抓住教授要求大辩三百回合,去天安门滚钉板,可是,这一幕终究还是没有出现,由此看来,江湖的寒意,怪侠先知。改革还没有来到,人却跑了,想想后背也得冒冷汗。
 

    欲知当下,必察前尘。律师,这个舶来品,自从在近代中国诞生之后,就命运多桀。本朝鼎新之后,司法体制克隆了前苏联的政法一体化制度,这又天然地决定了律师地位的边缘化。后又几经波折,更是不堪。在自称代表人民即可宣判罪犯的年代,自然不需要律师辩护。律师身份从被改造对象,右派分子,被批斗者,司法道具到专业人员的一系列变化,也似乎是反映法治状况的晴雨表,如今,却不知道是向前进还是后退。

    久以来,律师界对于司法官吏们的独断专行擅权弄法无可奈何,完全睁眼瞎。但是,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发展,改变了这一切。面对司法不公,许多律师顺势而动,他们除了利用合法的程序强力狙击司法的滥权,更将法庭真相公之于天下,试图借助大众舆论的力量,找回司法的公正。在这一系列举世震惊的大案之中,律师们抱团作战,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令人印象深刻。在司法不公没有得到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律师抱团作战渐成燎原之势,这对于固有体制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
 

    然而,这对于一个法治思维仍然停留在韩非子时代的人而言,律师的抱团就是大逆不道,脑生反骨,必须依严刑峻法治之。由此开始,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相继出台,标志着有司从法律层面开始磨刀霍霍。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文的通过是这一波修法的高潮,而709事件则直接以大规模抓捕恐吓行动,阻击律师的抱团取暖,撕下了伪装的面具。这次律师分级改革不过是波涛汹涌后的高潮罢了,图穷匕见。


    本来,中国的律师经过市场化的洗礼之后,相当程度上获得了一定的经济独立性,基本可以承担起在野法曹的监督作用。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司法如果想获得公正,唯有保持独立性。但是,要知道,这是在中国,当这种独立性初步显现出来以后,却反而引起了些许人士莫名的恐慌。他们想象着律师在司法体制的一环中处于一个唯一松动的环节,内心十分不安。他们从赤脚想到白白的大腿,再丰富地联想到了裸体,最后想到性交。他们那跨越性的思维和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超法治意识,让他们动手了,穿起了改革的袍子,抡起了法律的棍子。


    他们声称为民做主,为民选大律,可是,他们不会想到民众本为主人,何需做主。他们这么做,掩盖不住旧得发霉的专制思维和管制理念,穿着改革的袍子而倒行逆施反改革之举,妄图用看得见的手去斩断看不见的手,反简政放权之道而行,可是,这注定是徒劳的。


    他们声称是为了律师的利益,为了大家好,却蒙上耳朵,听不见律师界如潮的反对声浪。他们所谓的大多数律师赞成,却不知道这个大多数从何而来,只一两个蕞尔小丑,除了代表他们自己,难道还能代表谁?


    他们声称为了提高律师出庭水平,规范律师代理,可是,难道他们没有读过诉讼法么?除了律师,还有门槛更低的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他们就没有想到先去提高么?限制相对高水准的律师出庭级别,放任更低水平的代理,这脑袋难道穿了孔随时进水么?


    他们声称国外英美如何如何,这就更可笑了,这不是公然推销西方的货色么?这个时候,就忘了七不讲了,人家司法独立怎么不讲?还有那……也不讲。“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个道理难道也不懂?


    至于合法性问题,则无需讨论,因为在他们那里,没有修改不了的法律,即便“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是纸,就可以撕碎。


    法检改革可以通过全会公报等多种方式公开,而关乎律师行业兴衰个人存亡的分级却只通过某些专家的透露来公开,不见细节,却要霸王硬上弓,律师的整体弱势边缘化尴尬处境可见一斑,可还是有律师界大佬洋洋自得不以为意。二十万律师的心声,竟还比不过专家一个屁。


    难道,专家一个屁响,将给我们送来律师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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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

王甫

220篇文章 7年前更新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代理过多起有影响、有难度的案件,曾在多起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中进行辩护,办理过数起成功案例;代理、辩护的案件常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创办《我辩护》网,坚持知识分子之理性,通过律师之独特视角,向业界和公众提供案件、热点事件评论和探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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