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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伟:关于询问,你应该知道的

——湖南周氏涉黑案记事十八

 
 

    前两天,在客观证据明显有利律师的情况下,出庭证人不经意的发言让公诉人抓到了两个瑕疵。为了这两个瑕疵,我不得不花费长时间去设计解释,以便在辩论阶段能把瑕疵补正。

 

    习惯了书面审,偶尔出现个真的出庭的证人,讯问技能还是不够熟练,为此这两天重新读了《交叉询问的艺术》和《对放证人》,感觉如下观点必须在实践之前就熟记在心。​

 

    1、讯问要像科学一样去准备,像艺术一样去表演,讯问必须有明确的整体构思,明确要达到什么目的,没有目的就不要问。

 

    2、如果你真的看重交叉讯问的话,就必须熟悉柏拉图。

 

    3、讯问的目的不在于获取信息,而是给法庭提供信息,是把自己的观点表演给法庭看,所以,重要的是提问,而不是回答。即,提问是让证人说律师想要话,而不是探究真相。

 

    不问连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除非答案是什么根本不重要,或者你已经穷途末路。

 

    4、能让证人说出自己想要的话,律师就必须熟悉案件的每一个细节。

 

    5、在问下一个问题以前,务必要聆听证人的回答。讯问是一件事关耳朵的事,如果你不具备听的能力,你将会败诉。那些优秀的讯问者都会认真聆听每一句回答,并伺机捕捉那些不期而遇的真金白银。

 

    6、交叉讯问一般只问封闭的诱导问题,只能回答是与不是,因为问题是证人已自己陈述过,或书证物证证实过,因此可以将想要的答案放在问题里。

 

    7、交叉讯问的目的是揭示证人的矛盾,即不真实性,在主讯问过程中,应当随时记下证人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要直接问矛盾,会引起对方的警觉,要先重复问几次他说过的话,让他确认是自己说的,固定他的说法。

 

    但也不要问太多遍,以免证人可以借机对其存在缺陷的回答作出解释。要知道见好就收。

 

    8、30%的信息来自听觉,70%的信息来自视觉,所以,要将自己的观点通过展示,提供给裁判者。

                           

                                ——《对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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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

王甫

220篇文章 6年前更新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代理过多起有影响、有难度的案件,曾在多起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中进行辩护,办理过数起成功案例;代理、辩护的案件常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创办《我辩护》网(www.wobianhu.com),坚持知识分子之理性,通过律师之独特视角,向业界和公众提供案件、热点事件评论和探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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